根据人事部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》、中国地震局《关于贯彻执行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〉的通知》(中震发人〔2006〕18号)和《关于做好2008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》(中震人函〔2007〕246号)规定,云南省地震局直属事业单位2008年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。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。
一、招聘岗位
地震预测预报、台站观测、台站建设、工程抗震、网络技术、灾害评估、野外测量、科普宣传、文秘、会计等18个工作岗位(详见附表)。
二、招聘范围
主要是2008年应届大学本科以及硕士研究生(含就业期内未就业人员),及部分社会在职人员。
三、招聘条件
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2、遵守宪法和法律;
3、18周岁以上,35周岁以下;
4、具有良好的品行,热爱防震减灾事业;
5、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、专业、职称和技能;
6、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;
7、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。
四、招聘程序及考试安排
1、报名:2008年4月22日至23日在云南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报名,进行资格初审。(详细单位地址: 昆明市北市区北辰大道,云南省地震局八楼人事教育处804室,电话:5747084,联系人:晏萌、赵兰)。
2、考试: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。其中: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。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云南大学出版社出版的《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应试教程》。专业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各岗位所需专业基础理论知识。公共基础知识与专业基础知识分别按40%和60%加权计算笔试成绩。面试安排在笔试结束后,由省地震局根据分数高低,按照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: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。面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及技能。笔试和面试时间初步定为5月中上旬。 考试时间及地点:以“准考证”通知的时间和地点为准。
3、考核: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,省地震局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、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,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。
4、健康检查:根据考试、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,并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 (本文已被浏览 次) | | |